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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具与艺术设计公司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

发布日期:2020-10-26

  

  根据《关于开展公司2019-2020年“国家奖助学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家具公司学工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了这次评选,现将经院学工办审议,并在公司网站公示后无异议评选结果汇报如下: 

  一、评审依据: 

  根据《家具与艺术设计公司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审办法》规定,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为: 

  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。 

  (二) 诚实守信,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模范遵守和执行《高等公司员工行为准则》,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。 

  (三)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评选年度内考试、考查科目全部合格,修满学年规定学分(无不及格现象),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,同等条件下大学六级考试(CET-6级)成绩合格者可优先考虑。 

  (四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 

  (五)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,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,本年度内宿舍个人内务卫生检查必须全部合格(包括校、院内检查)。 

  (六)本年度无旷操、晚自习缺勤及其它任何违纪违规。 

  (七)二年级员工至少获得一次校以上 “三好员工”或“优秀员工干部”;三、四年级员工至少获得二次校以上“三好员工”或“优秀员工干部”。 

  (八)综合测评分名列班级前五名。 

  (九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学年平均成绩85分以上(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;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可适当降低成绩)。 

  二、评审程序: 

  评审工作在公司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由学工办具体组织实施,评比工作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坚持标准,控制比例。  

  第十条  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,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,并提交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个人事迹材料等相关材料。  

  第十一条  国家奖学金由院学工办根据评审条件确定初选名单,经答辩后在公司网站公示,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yl23455永利集团员工工作处审定。 

  三、分配名额: 

  公司本次国家奖学金共3个名额,在17级(2人)、18级(1人)员工中评选。 

  四、公示情况 

  经院学工办评定审核,在公司五天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,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如下:

序号

员工姓名

院系

专业

性别

民族

入学年月

1

胡杰

家具与艺术设计公司

工业设计

2017年9月

2

林清璇

家具与艺术设计公司

产品设计

2017年9月

3

王镜鸿

家具与艺术设计公司

工业设计

2018年9月

  五、评审结果: 

  家具与艺术设计公司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:(共3人) 

  2017级工业设计四班  胡  杰 

  2017级产品设计二班  林清璇 

  2018级工业设计二班  王镜鸿 

  请审核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yl23455永利集团家具与艺术设计公司 
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10月13日